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进教育强县、技能富民、就业安民、资助惠民,助力全县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现将教育扶贫各项保障政策告知如下:
一、实行十三年免费教育
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幼儿园大班每生每年免收1300元保教费。
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学费和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地方课程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高中三年免费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校学生,按每生每年免收1600元学费。
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进行补助,让全体中小学生在校都能吃得饱、吃得安全营养。
三、关爱弱势群体
“两完善、一实施、三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进城务工和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体系;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和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国家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基础教育资助政策(由就读学校发放)
1.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750元/生/学年
2.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生/学年
3.初中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生/学年
(二 )高中和中职资助政策
1.高中国家助学金:特困生2500元/生/学年,贫困生1500元/生/学年(由就读学校发放)。
2.中职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及非农贫困学生2000元/生/学年(由就读学校发放)。
3.中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扶贫助学金:一次性3000元/生(由县资助中心发放)。
(三)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县资助中心放贷):在读专、本科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读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最长可贷20年。
2.国家助学金(由就读高校发放):特困生3500元/学年,贫困生2500元/学年。
3.扶贫助学补助(由县资助中心发放):高职建档立卡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4.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大学本专科学生由就读高校发放每生每年6000 元,在省外就读的执行高校所在省政策(由就读高校发放)。
5.国家奖学金(由就读高校发放):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就读高校发放):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7.高校资助:对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助学贷款8000元限额部分予以免除。
8.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9.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由就读高校发放):
①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②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
③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10.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由县资助中心发放)。
11.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赠,统筹扶贫、移民、民政、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助学项目据实分类资助:
①“泛海助学行动”项目: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新生在教体局申请一次性补助5000元。
②“雨露计划”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家庭中职、高职新生在各镇申请补助3000元/年。
③“中国人寿保险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新生在教体局申请一次性补助5000元。
④“爱心100”助学行动:陕西省内33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录取大学贫困新生在团县委申请一次性补助5000元。
⑤移民、民政、工会、妇联、残联助学项目:符合移民、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资助政策的大学新生在移民、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申请资助。
教育扶贫政策咨询电话
县 教 育 体 育 局:0915-5219856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915-5212830